神木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

来源: 神木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7-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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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公安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要求,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狠刹“四风”问题,不断强化治理工作措施,明确治理工作责任,狠抓治理工作的部署落实,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党委权责捆绑勤耕主体责任地

我局党委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任务分解。推出“权力责任清单”,强化反腐倡廉工作“两个责任”的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秦小军亲自安排部署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并与局党委成员,党委成员与所分管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与所属民警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一级签订,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压实责任。

(二)推行党委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包干”工作制度,将每位局党委成员的绩效考评与联系单位及民警的业绩达标、执行纪律情况、责任追究等捆绑在一起,促进各党委成员加强对联系单位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的跟踪指导,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从政教育,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和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规章制度。纪检、政工部门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3月12日,我局对新加入公安队伍的民警进行了“纪律”提醒培训;4月14日,组织全体干警参观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展;且每月定期发放1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手折报,对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敲打”,提醒其勤廉履职。

(四)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制定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警务监督问责工作的规定》、《党员干部勤政廉政警示提醒谈话制度》和《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措施》及《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玩风”问题整治,着力解决领导干部“玩风甚重”问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整肃风纪。

(五)继续推行领导信访责任制和接访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积极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执纪办案中的重大问题。并与检、法两院及时沟通完善相关方面的工作协调机制。对于上级转办的举报、投诉民警的案件,局长直接批转,并建立了纪委牵头、政工、督察和涉案民警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对每一起案件的进展情况、处理意见,经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做出处理决定。

(六)严格执行党内监督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委班子成员下基层检查工作,不但检查公安业务工作,同时也检查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

二、纪委集中精力耕好监督责任田

我局纪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作用,强化党内监督,强化督查检查,强化问责惩处,强化组织协调,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案双查”,强化“一岗双责”。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积极协助党委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根据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及时向局党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协助局党委分解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定期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为顺应新时期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有效减少和遏制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对内,建立了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每所队确立1名纪检监察联络员,共确定了36名纪检联络员;对外,聘请10名特邀廉政监督员,增强监督。

(二)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标准》的要求,加大督查力度。局纪检部门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在强化日常督查的同时,重点加大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的明察暗访力度,着力解决民警在执法、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累计开展现场督察、电话抽查、视频督察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达30余次,且印发纪检监察通报4期,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并撰写《纪检监察工作简报》14期。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对涉警信访投诉的坚决一查到底,严格实行问责。上半年局纪检部门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60余件,经过初步核查整理,对31件进行了立案调查。一旦发现民警涉嫌违纪违法线索,迅速启动调查机制,绝不姑息纵容。截至目前,总共对10余民警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行政处理。并出台《神木县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报告规定》,对有明显线索的案件不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上报等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分。

(四)深化廉政宣传教育,筑牢广大公安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利用公安部、省厅、市局通报的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及时组织民警学习;组织民警参观警示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新警入警培训和轮值轮训,抓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三项纪律”等警规警纪的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家庭促廉、亲情助廉的重要作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清风伴耳•幸福常在”廉政亲情寄语征集活动,截至目前已征集到廉政寄语300余条;广泛涉猎古今中外的崇廉、尚廉故事素材,并以“廉政故事”这种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作为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的新载体,现已转载25期;以及组织民警参加廉政考试,以考促廉等,切实增强全体民警廉洁执法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