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公安局学习贯彻《条例》、《准则》出新招

来源: 神木县纪委      作者:谢爱芳     发布时间:2015-11-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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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明党风党纪,神木县公安局狠抓落实,全面规范执法活动。

一、精心安排,掀起学习热潮。该局党委和纪检部门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坚决抓好《条例》、《准则》的学习和落实工作。并发放1000本《条例》、《准则》和释义,组织全体民警集体学习,确保民警知条例、懂条例,懂规矩、守规矩。同时,在机关、所队院内的文化墙、LED显示屏,集中展播《准则》内容,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纪委带头,先行学习理解。《准则》和《条例》是纪委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对纪检监察机关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10月30日,该局纪检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准则》、《条例》。通过熟读条文、逐条解析,准确把握要义,厘清“底线”、“红线”,尽而做到模范遵守,正确履职。

三、罗列事项,禁止民警参与。列出清单,禁止民警参与当事人的招待宴请,禁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禁止本人参与营利性活动和近亲属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营利活动,未经批准禁止在其他单位兼职或占用其财物,以及其他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以整肃风纪,纯洁队伍。

四、划分责任,狠抓贯彻执行。局党委强调,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从严治警,把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作为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督促民警严格执行,并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内容。纪检部门要严格按照两部党内法规办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加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廉政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