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四种形态”开启廉政宣传新模式

来源: 神木县纪委      作者:刘怀林 王少勇     发布时间:2016-04-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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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全县党风廉政新闻宣传工作需要,更好地宣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神木县以中央“四种形态”为理论指导,创新推出“四种形态”,极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

思想认识深度做好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党风廉政工作动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利于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写促学,以学促廉,切实提高对信息宣传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水平。要把信息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地完成好信息宣传工作任务,。

宣传范围扩大化。一是积极宣传报道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开展的重要活动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二是大力宣传本镇办、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宣传“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展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三是积极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深入宣传《党章》、《准则》、《条例》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意识。五是围绕互联网上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问题,撰写有深度、有说服力的评论文章。

宣传要求机制化一是建立信息宣传员联系制度。各镇办纪委、各派驻机构和委局各室都要确定1名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积极撰写党风廉政新闻稿件。委局35岁以下干部全部纳入信息员队伍。二是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全县信息宣传稿件报送、发表情况实行每季一通报,排名靠后的各镇办纪委、各派驻机构和委局各室负责人要向县纪委作出说明。三是建立信息宣传考核制度。各镇办、各部门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两个责任考核内容,委局机关各室、各纪检组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机关各室考核。宣教室对报送和发布的稿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重要稿件要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未经领导审核同意的稿件不得报送和发布。四是信息宣传激励机制扩大化。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组织领导日程一是全县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并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要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宣教、信息负责人要列席委局机关相关重要会议,及时追踪主要领导工作情况,确保全面、准确地宣传报道委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最新动态。三是主动引领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新闻话语主动权。要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群众,做到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剖析案例警示教育、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切实提升全县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