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神木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6-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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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神木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利益,采取有力措施,严查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县纪委加强巡察监督工作,把主要力量集中到扶贫领域,把巡察对象覆盖到村社一级,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大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通过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强化督促指导等措施,提高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信、访、电、网”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广泛受理反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认真梳理核实问题线索。

强化执纪,形成震慑力。县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纪力度,创新执纪方式,采取交叉审查、提级审查等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执纪审查,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提高执纪工作实效。县纪委还注重加强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

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县纪委坚持“一案双查”,对乡镇“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责任。同时,加大问责曝光力度,约谈提醒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