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为镇办纪委换届移接交工作“立规矩”

来源: 神木县纪委      作者:慕鹏飞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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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镇办纪委换届以及换届后纪委干部调整的实际情况,为确保镇办纪委工作的有序性和连贯性,神木县纪委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出台了《关于做好镇办纪委领导换届后移接交工作的通知》,给镇办纪委干部离任移接交工作立了“规矩”,杜绝了纪检监察工作出现“断档”,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无缝对接。

《通知》要求,离任需要重点移接交各类信访件和了结卷、案卷资料和未办结的案件资料、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各类专项工作安排和总结、收到的上级文件、本级产生的文件、各类责任书、各类宣传资料、党风廉政活动室各类资料、违纪款物收缴情况等9类资料。

《通知》提出,移接交工作由党委主持,纪委具体实施,县纪委包镇办人员参加,要在新任纪委书记上任7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具体移接交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离任者要填写离任移接交表,由离任者、接任者、监交人员共同签字,移接交签字清单要报县纪委干部室备案。

《通知》强调,对不认真详细整理工作资料,造成资料遗失,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移接交或草率移接交,造成工作不能正常衔接或其他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截止目前,全县15个镇6个办事处的纪检监察干部离任移接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