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神木县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追赶超越为核心,为神木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九个突破”,提供政令畅通的政治生态环境、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结合县工作实际,制定“铁十五条”,为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立好政治“风向标”。
十五条规定分别为,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不得发表与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中省市县保持高度一致,禁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禁止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对管理和服务对象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严禁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处置、矿产资源开发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严禁窗口服务在规定程序之外私设门槛、刁难群众,对待群众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发生“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严禁挪用公款,或用公款为个人及亲友从事营利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严禁上班时间出入茶楼、KTV、健身房、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严禁酗酒滋事或工作日午间、执勤值班期间饮酒影响工作;严禁公车私用及长期借用、租用下属单位、企业、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和色情服务场所,严禁潜入地下公款吃喝;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岗溜岗,上班期间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无故缺席会议、未经批准擅自派人替会、不遵守会场纪律;不准超越权限审批干部职工病、事假,包庇、纵容干部职工“吃空饷”;不准无故长期旷工、雇佣他人顶岗代岗,或者以借调、学习为由长期脱岗变相“吃空饷”;准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者以暴力、欺骗、诽谤等不正当手段威胁个人、妨碍公务;不准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公共秩序、泄露国家机密。
据悉,神木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并召开作风建设动员会,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将“十五条纪律规定”牢记心中,时刻警醒自己。对顶风违规违纪违法的干部,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干部管理制度严肃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