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神木市公安局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警动员、忠诚履职,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与此同时,该局纪检部门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公安民警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不断纯洁公安队伍,全力助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真部署,全力推动。该局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内部“保护伞”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要求局纪委主动作为,认真谋划、明确责任、确保成效,切实将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推进。
整合资源,合力“清扫”。“扫黑”就要有一把强大的“扫帚”,这就需要调动多部门形成合力。该局纪检部门主动参与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与刑警大队加强对接,积极协商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及公安民警问题线索的双向移交和调查结果反馈工作机制。督促警务督察大队强化12389举报平台的线索受理、梳理和研判,及时发现移交公安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局属各单位建立相应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深挖线索,精准执纪。密切关注涉黑舆情,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报刊等渠道,以及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发现、收集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建立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门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梳理汇总,强化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同时,对近年来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一次“大起底”,从中梳理发现民警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对民警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收受黑恶势力贿赂、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阻碍案件侦办、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加强督导、强化问责。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刑侦、治安、经侦等部门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认真履行职责,深挖各种违法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和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对隐瞒不报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黑涉恶问题严重的辖区所队负责人,以及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民警,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民警存在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民警主动向组织坦白交代涉黑涉恶问题,且情节较轻的,视情况从轻或减轻纪律处分。
此外,为广泛收集涉黑恶犯罪线索,该局还通过印发张贴万余份《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出台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等举措,为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硬仗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