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以来,神木市纪委监委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多措并举,坚持打伞破网不手软,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周密安排部署,夯实监督执纪职责。按照中省市纪委和《神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执纪监督问责、调查监督处置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先后组织召开12次专项工作调度会,7次重大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统一、目标不变、靶心不散,取得明显实效。
拓宽线索渠道,全方位起底摸排。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印发扫黑除恶“口袋书”,深入街道社区进行宣传,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线索。与市政法委、扫黑办、公检法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一案三查”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防止就案办案。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工作,紧盯涉黑涉恶易发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镇办和单位,全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狠抓线索处置,强化打伞破网力度。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台账,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处置线索,对全市村委和行政村共699名在职村干部进行排查,排查线索进一步在核实中,并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督办和分级包抓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对涉黑涉恶领域重大问题线索,直接由市纪委监察委提及办理、直查快办。
截止目前,神木市纪委监委,共排查出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8件,初核了结14起,立案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