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神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按照《榆林市纪委监委机关“同志式”谈话室设置方案》及市纪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精神,加大力度,采取“四抓四促”措施,全面推进“同志式”谈话室设置工作。
抓认识,促提高。市纪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传达市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同志式”谈话室设置工作的重要性,研究设置方案,并对设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成立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设置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组长,协管常委任副组长,案件监督管理室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抓规划,促建设。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市纪委统筹谋划,合理实施建设,适时制定印发了《“同志式”谈话室设置有关工作通知》,对谈话室建设选址、装修、录音录像设备、办公设施设备、监控等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镇街纪委(纪工委)在原有标准化谈话室的基础上按照“同志式”谈话室设置相关要求进行了升级改造,力争做到“同志式”谈话室阵地建设全覆盖。
抓责任,促进度。各镇街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为“同志式”谈话室设置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谈话室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对全市谈话室设置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建设进度,对设置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镇街纪委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表全部建成。目前,全市镇街纪委(纪工委)谈话室均已设置完成。
抓制度,促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同志式”谈话室的使用与管理,最大化限度发挥谈话室的功能,市纪委监委相继制定出台了《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系列相关制度,为谈话室的合理、高效使用以及案件审查调查谈话规范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