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纪委监委:以五个专项工作为抓手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来源: 神木市纪委      作者:庄小鹏     发布时间:2019-11-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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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在省市纪委和神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神木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榆林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神木市纪委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抓好五个专项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政治机关定位,持续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中省市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2019年以来,共审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8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共审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案件19起,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12人,通报典型问题3批次21人。

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全市各镇街、部门、群众密集处设立四风举报直通车,运用“大数据分析”,协调职能部门从公务消费发票、公安机关监控车辆运行轨迹等信息中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线索,紧盯年节假期,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净化节日风气。2019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6件,党纪政务处分42人,通报典型问题6批次38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7起。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与整治群腐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以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巡视陕西整改为契机,紧盯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和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19年以来,共审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件35件,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9人,通报典型问题3批26人;共审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9件,党政纪处分75人,组织处理12人,通报典型问题7批次70人。

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市镇村设立举报信箱、公开有奖举报电话,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镇街、村组进行政策宣讲,营造人人喊打浓厚氛围。与政法部门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坚决防止就案办案。安排部署“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对2016年以来神木市纪检监察系统1480件了结件和1270件立案案件进行逐案翻查,并对排查结果签字背书,夯实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作用,整合办案人员、精准研判线索、加强督促指导,不断提升打击实效。截至目前,我市已立案办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1件,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1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对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谈话提醒11人,诫勉谈话5人,组织处理2人,通报典型问题3批15起。

强化对生态环保、营商环境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履职不力等突出问题,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积极配合神木市委、神木市政府,开展了河长制落实、大棚房整治等工作,2019年以来,共审查环保领域案件30件,党纪政务处分32人,通报典型问题1批次9人。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作风建设和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中之重,组建了政务监察投诉中心,入驻神木市政务服务中心,采取前台机动督查与后台全流程电子监察的方式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对公职人员揽权不下放、接权不落实、用权不合规、公开不及时、监管不尽责、推进不到位、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执纪问责,着力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以来,共审查规范市场环境领域案件27件,党纪政务处分28人,通报典型问题1批次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