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员刘敏、张军民一行就我县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向东主持座谈会并作了工作汇报。
座谈会上,督查组听取了张向东就平时督查部门单位上班守岗情况、干部“慵懒散奢”问题、重要节点督查发放补助、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公务接待、查办案件等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县委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公车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办厉行勤俭节约、精简会议文件工作情况汇报,公安局干部作风建设、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
督查组表示,横山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上做了大量且富有成效的工作。督查组强调:一要转变观念。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势在必行,务必高度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具体可行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要狠抓落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抓不懈,务必提高警惕,一把手要真正履行好“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要做好榜样。重要部门和单位要在扛责任、抓落实上引好路、带好头,纪检监察机关要监督执纪问责好,出现问题视情节轻重严格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责任,避免“两个责任”“八项规定”流于形式,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