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履行好案件协审工作职责,提高乡镇纪委案件查办质量。近日,横山县纪委分管领导带领审理室工作人员,深入全县18个乡镇、办事处,对各乡镇(办事处)纪委2014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工作采取走访调查受处分人,查看会议记录、案卷材料、党员档案,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乡镇(办事处)纪委查办案件程序是否合法,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在每个乡镇检查结束后都召开座谈会,反馈检查结果并要求乡镇党委大力支持乡镇纪委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通过这次检查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明确了处分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乡镇党委批准这一重要程序;二是强调了“乡案县协审”的程序,纠正了部分乡镇纪委“先定后审”的错误做法;三是指出处分决定作出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人所在支部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将处分决定书装入受处分人档案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