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横山县纪委严格落实 “三转”要求,不断聚焦主业主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模式,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加强同司法所、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合力。
二是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村级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截至4月份,横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查初核违纪案件68件,其中初核了结20件,立案48件;结案43件,党政纪处分49人。
三是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意及时掌握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是以老带新,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在办案过程中,实行“老新搭档”,以老带新,“手把手的教”,不断提升新进人员业务能力,使其尽早尽快进入角色。同时积极与市纪委沟通,主动争取到市纪委接受业务指导和培训学习的机会,防止走弯路、走错路,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整体实力。
五是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横山县纪委按照上级要求,在政府大楼一楼已建成“标准化谈话室”一间,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