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徐来 涟漪满园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张忠君     发布时间:2015-05-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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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横山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上级要求,把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巩固深化成果,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学习贯彻常态化。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规定》出台后,该县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认真研究讨论,在原有四个《暂行办法》(《横山县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横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横山县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横山县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查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和吸纳人大、政府和政协等其他班子的意见建议,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规定的通知》,从调查研究、会议文件、外事接待、新闻报道、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二十五项内容夯实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干部作风建设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

二是责任落实制度化。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始终坚持将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监督考核和专项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每年以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把全年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给每一个县级领导和牵头部门,每一个县级领导和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在落实,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有人抓、见成效。

三是督促检查经常化。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揪住落实八项规定不放松,从“四风”方面小问题抓起,按照《横山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禁令”》要求,以“节日腐败”为突破口,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先后多次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进行集中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期间,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领导干部值班守岗以及午间饮酒、上网打游戏等问题进行日常督查;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或由县纪委各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以及纠风志愿者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模拟办事、跟踪办事等方式对领导干部“慵懒散奢”问题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一经发现问题,情节轻微的进行约谈提醒,构成违纪的进行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止目前,共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督查通报11期,涉及56个部门(单位),通报42人,党政纪处分28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其他人员20人。

四是专项治理白热化。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根据《廉政准则》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公款招待费实行总量限额管理的规定》,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招待费实行总量限额,有效遏制了公款大吃大喝歪风,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意识,各单位招待费同比节约率为45%;严格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定了《横山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266个党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实行了定编管理,全县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在去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了18%,县国有资产经营办公室对27辆超标公务车进行公开拍卖,共拍卖计490.4万元;严格执行《关于党员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外出公务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对164批次546名领导干部出省(境)参加公务活动实行了审批,公款出国(境)经费支出、团组数和人数均实现“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