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进一步健全查办案件协调配合机制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陈占斌     发布时间:2015-06-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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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违法违纪的案件工作中如何发挥相互协作协调作用,近日,横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相关人员参与的案件协调会,针对目前横山县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违法违纪的案件工作中相互协作的问题,以及被行政刑事处罚和被党纪政纪处理案件的后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和探讨,并对案件协作配合及处理处分执行情况提出相关规定要求,明确县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查办案件和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和涉嫌犯罪行为的,根据案件管辖分工,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和相关材料。今年截至6月下旬,县法院向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移送案件8件;县检察院向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案情4次,共计15人;县纪委向县检察院移送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