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横山县加强规范部门单位和村组财务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管好“钱袋子”,助推“节俭风”,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规范村组财务管理。针对一些村民小组财务因游离于监管之外,收入不透明、支出不规范,导致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挪用侵占、虚报冒领等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组财务管理的意见》,坚持“村财村用乡镇监管”和民主、公开、依法、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资金账户、报账程序、会计核算、会计档案、财务公开的监管机制,实行村级基本存款账户、财务报账审核、财务公开公示、财务审计等制度,加强和规范了村组财务管理。
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针对之前个别部门单位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印发了《关于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严明财经纪律,要求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管理干部、自觉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今年安排的几次全县督查中,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执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印发了《关于横山县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采购目录具体从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等进行规定;采购限额标准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询价采购数额标准、竞争性谈判数额标准、公开招投标限额标准”四类。规定执行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严格规范采购程序,采购时需先持采购申请文件和《横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申请审批表》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批,并对采购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开展违规接待专项整治。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公务接待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分类梳理、建档登记,按期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于不主动自查自纠或自查自纠为“零”的,在纪律审查或专项检查中再发现未予查纠整改的违规问题,一律依照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公务接待餐饮票据问题29起,党政纪处分10人,诫勉谈话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