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纪委全面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制度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李 艳     发布时间:2016-06-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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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规范村干部廉洁履职行为,近日,横山县纪委出台《关于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从述职述廉对象、内容、时间安排、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把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作为规范村干部的有效途径,在全县359个行政村全面推行。

明确述职述廉对象。述职述廉对象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明确述职述廉内容。《通知》将村“两委”贯彻落实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履行职责情况、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村务公开情况(包括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退耕还林、移民搬迁、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财务收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作为述职述廉主要内容。

明确述职述廉时间。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每年安排一至两次,三年内所有行政村全覆盖。由乡镇纪委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

明确述职述廉方法程序。各乡镇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在乡镇纪委的领导下,由各行政村具体组织实施。述职述廉评议大会由村“两委”主持,参加大会的有乡镇党委主要领导、纪委相关负责人、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三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对象按照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要做到内容详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前报镇纪委审核。

2、述廉、评廉、问廉、测廉。各行政村召开述职述廉评议大会,听取述职述廉对象述职述廉。镇纪委工作人员、村“三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要实事求是地对述职述廉对象履职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并就群众反映强烈、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询问或质询,即“问廉”。最后由镇纪委工作人员、村“三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即“测廉”,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3、馈廉、督廉。对述职述廉对象的评议意见或建议要当场向本人反馈,如属于工作作风问题,则要求述职述廉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如属于违纪问题,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该《通知》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包片领导以及镇纪委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认真开展好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镇纪委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乡镇纪委要切实加强对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反馈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到位。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对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要依纪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