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实践好“四种形态”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折克锋 王奋霞     发布时间:2016-09-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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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横山县纪委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观念从“执法”转向执纪,把工作力量从抓“大要案”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把工作方法从以“法”为标准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守住底线。这些围绕实践好“四种形态”展开的重要安排部署,为新形势下横山县纪检监察干部持续深化“三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指明了方向并提出新的要求。

认识需到位。“四种形态”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横山县纪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这些理论,才能增强运用好“四种形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把握须精准。“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演变的共性规律,从常态到极少数,沿着从量变到质变的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层层推进的应对之策,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横山县纪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必须准确把握、综合运用,让四种形态共同发力。既要用好用足第二、三种形态,“治病树”、“正歪树”,严防从“破纪”滑向“破法”,又要强化第四种形态,坚决“拔烂树”,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更要把抓住“小问题”作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切入点,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县在“公务接待”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查处发票问题线索3862条,对109个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实现了既坚决处理少数和极少数又管住大多数的政治效果。

提高能力素质。横山县纪委紧紧抓住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这个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队伍培训,强化实践锻炼,近年来累计组织学习培训32轮638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四种形态”的执行力。

坚持抓早抓小。进一步严明纪律约束,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作为监督执纪的新常态,打破“重大案、轻小错”的思维定势,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有问题苗头的党员干部及时警醒、悬崖勒马,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近年来,县纪委共实施谈话函询13件、警示谈话78人,诫勉谈话127人,约谈238人,起到了让党员干部收手知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