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意见》

来源: 横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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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横山区近日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公开与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要健全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务管理。其中包含实行基本存款账户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审批权限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换届财务移交制度、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村级灶务管理制度、农村财务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12项制度。《意见》在责任追究制度中明确,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挪用、私分、损坏等非法动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及时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同时还对可能发生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也给予明确。

《意见》要求,要深化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将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镇村两级干部,责任到人,并将此项工作与日常考核相结合,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同时,要加强监督和审计工作,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同时也要加大审计结果的处理力度。

《意见》强调,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财会队伍建设来保障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不断加大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局要经常对各镇(办)财政所、农村财务中心会计人员、村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最终达到全区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