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纪委“四步走”确保精准扶贫“不停歇”

来源: 横山区纪委      作者:曹娥 王少勇     发布时间:2017-05-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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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横山区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个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融入到扶贫脱贫攻坚战之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注重从信访举报、扶贫专项检查、网络舆情中发现线索,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充分利用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热线、微信二维码举报平台、横山区纪委监察局网站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近期,横山区制定出台了《涉及“三个助力”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并专门设立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市场环境举报电话,并建立单独线索受理台帐,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登记优先处置。区纪委监察局专门在区纪委信访室设立“扶贫脱贫”领域违纪问题举报电话:0912-7616633、0912-12388;针对涉嫌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领域违纪的问题实行有奖举报,凡依据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将给予相应奖励。通过区纪委监察局网站、横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横山报、横山新闻网、公开栏等形式对举报电话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向全区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各镇(办事处)均设立了“三个助力”专项举报制度和专门举报电话。

结合“三个助力”,横山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五个巡察督查组,对19个镇(办事处)就“三个助力”和精准扶贫脱贫、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巡察督查。重点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切入点,主要巡查产业扶持、异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医疗救助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中,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不准、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套取、冒领、截留、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进行巡察,并采取“托一带二”的办法,要求巡查组对未巡查的乡镇重点对精准脱贫扶贫领域问题进行督查。

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线索处置。今年以来,横山区纪委监察局将解决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列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定期梳理和处置问题线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体现抓早抓小和从严从实要求。一是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常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二是对问题线索单独造册登记。将涉及精准脱贫的问题线索单独造册登记,由专人负责,实行台账管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三是单独列项统计数据。对涉及脱贫领域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结案、党政纪处分人数,以及相关数据变化趋势,都实行单独列项统计。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聚焦精准扶贫,建立问责工作机制。2016年4月份,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老区“三年稳定精准脱贫、五年全面建成小康”战略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横山县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该办法按照“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树木”和“森林”,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注重《暂行办法》各项条款与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相衔接。坚持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结合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脱贫领域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向基层延伸监督触角。

强化督查督办,公开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多次组织督查组对全区19个乡镇(办事处)、74个贫困村精准脱贫工作进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每到一个乡镇和贫困村,督查组均采取走村入户的方式调查了解本乡镇和贫困村的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详细听取该乡镇精准脱贫工作进展情况和该贫困户致贫原因、收入来源、脱贫计划等情况,实地查看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听取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工作汇报,以及查看脱贫攻坚方面的软件资料和相关会议记录的方式,重点对村级精准脱贫工作台帐及脱贫验收准备工作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督促检查,区纪委监察局不定期选取典型案件,定期公开通报曝光,既通报曝光违纪案件当事人,又通报曝光被“一案双查”的有关领导干部。坚持点名道姓,对违纪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等进行公开通报。对脱贫攻坚中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扶贫领域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的乡镇、部门,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并进行公开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