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横山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标本兼治,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有关“实施细则”“实施意见”“管理办法”等,精心编织经费支出“制度网”,筑牢财务管理“防火墙”。
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出台了《榆林市横山区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接待对象,细化接待方法,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根据接待对象的层级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等组织实施接待工作,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接待标准,按照《榆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用餐标准管理;强化经费管理,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用总额并单独列支。
规范差旅住宿标准。出台了《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住宿标准的实施意见》,对原来执行的《横山县县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人员省外、省内差旅住宿费用标准,对在区内乡镇村出差、当天往返的公务出差差旅费报销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具体规定说明。
严格培训费管理。出台了《榆林市横山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区级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质量和节约培训费开支提供了制度保障。该《办法》规定,对培训实行计划和备案管理,要求区级单位制订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分管区级领导审核后,经分管财政区级领导批准后实行,培训计划于每年11月底前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同时,对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组织、报销结算等进行详细规定说明。
严肃监督检查。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务接待、差旅住宿费报销等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要对区级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