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视频会议为契机,横山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悬利剑,持续发力,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查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明确责任要求,层层传导压力
年初,区纪委书记在纪委全会上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强调凡是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中出现任何问题的将一律追责到底。上半年,制定了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切实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系统性,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责任。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成立了由5名纪委常委带队的专门督查组,重点对各乡镇纪委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逐一对照今年以来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重新审核和分析研判,对问题线索多,办案力量不足的乡镇,抽调业务骨干蹲在乡镇督促指导办案。7月3日前,乡镇纪委未办结问题线索51件,通过一个月的督办,已办结20件。
拓宽举报渠道,全面深挖细查
在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电话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同时,注重通过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热线、网络舆情、区纪委监察局网站举报平台、二维码微信公众投诉平台等收集反映问题。截至目前,收到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件,全部进行了及时处置。制定出台《涉及“三个助力”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实行“一案双查”2件,责任追究3人。
加大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对反映问题事无大小、钱无多少,特别是对于群众反映的扶贫“救命钱”问题线索,快查快处、严肃处理。今年1-7月份,初核136件,实施谈话函询8件,初核了结97件,立案45件,结案40件,党政纪处分47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8人,其他人员34人。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23人次,其中,提醒谈话35人次,警示谈话37人次,责令检查7人(次),批评教育6人次,诫勉谈话38人次。其中,扶贫领域方面,初步核实31件,立案7件,了结24件,结案4件。党政纪处分5人,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次)。修订完善了《横山区精准脱贫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责任追究,加强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上半年,通报曝光9批28人,其中印发精准扶贫督查通报2期,在纪检监察系统网站通报曝光4期,印发精准扶贫专项检查工作专报1期,在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上通报2次。
坚持问题导向,整治“雁过拔毛”
今年3月份,区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五个专项工作组,主要通过实地评价,查阅财务账目和会议记录资料等方式,重点对涉及扶贫领域的“八办两组”成员单位近三年来整村推进项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人饮工程项目、治沟造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乡镇卫生院新建改扩建等七个项目以及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民生和城市功能性配套工程项目以及近三年内新建、续建的项目工程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情况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检查。针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建设项目监管缺失等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构成违纪的进行了严肃问责。
主动下沉驻村,深入一线督查
对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实行精准扶贫常态化监督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不定期、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四支队伍”工作人员值守情况,开展巡回监督检查,紧盯扶贫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重点检查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贯彻落实到位。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经常不定期深入各乡镇、贫困村检查调研工作,在工作第一线了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要求问题线索办理落后的乡镇限期办结,有效助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深入开展。检查调研期间,共约谈3个乡镇的3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安排8个业务科室采取“一对一”方式对所联系乡镇纪委初核了结案件进行一一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质量。经督查,对4件已经初核了结的案件予以了重新立案。充分发挥督查“探头”作用。4月中旬伊始,由区纪委牵头先后组成10个工作组坚持驻在乡镇,解决问题在基层,分两轮对全区18个乡镇(街道办)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为期两个半月的专项督查。期间,累计下发督查督办单110张,发现问题755个(件),督促整改问题755个(件);受理信访举报83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件,全部予以分流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