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横山区纪委      作者:谢玉梅     发布时间:2018-08-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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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治“四风”,按照榆纪发(2018)11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横山区纪委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突出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和内容。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存在的:不执行一事一结、一单一报,接待无公函、无菜单清单,分批记账、集中结算;超标准接待、超范围陪同,午餐提供酒水或在2018年1月16日之后公务接待提供酒水的问题;大额消费拆分发票报销和混用会计科目核销费用;以节假日值班补助、加班误餐补贴、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会议费、培训费、项目经费中核销公款吃喝费用;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公款吃喝等六类问题。同时对《横山区纪委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全区乡镇机关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执行情况、制度建设、方案制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式和方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采取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区纪委各室(部、纪检组)对所联系乡镇和归口联系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大纪律”,联合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和随机检查,加大对公务接待费用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要“全覆盖”。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从严问责,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程、取得实效。

严明专项整治工作纪律和要求。一方面,为保质保量完成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需如实填写《横山区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登记表》,交党风室保存;实行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签字备案,对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的,严格责任追究。检查期间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违反规定严肃处理。另一方面,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教育、警示、震慑广大党员干部,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