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探索推进国家监察职能延伸至“最后一公里”。近日,横山区向14个镇、4个办事处、1个农场派出38名监察专员,建立了乡镇监察工作机制,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拓展,实现了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为便于开展工作,每个乡镇设立2名监察专员,不另行增加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其中1名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另外1名从乡镇公职人员中择优选派,使用乡镇行政编制。派出监察专员作为区监委的派出工作人员,在区监委和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根据区监委授权安排,履行监察职责,对所在乡镇、办事处(场)的公职人员以及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区监委工作安排,开展对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行为的调查;依据职责向区监委提出所在乡镇、办事处(场)涉嫌违法的监察对象作出政务处分等工作建议。通过赋予乡镇、办事处(场)纪委监察职能,使其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实现对乡镇、办事处(场)以及村级组织中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监察,打通基层反腐“神经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