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纪委监委严厉查处党员干部 和公职人员酒驾行为

来源: 横山区纪委      作者:高艳     发布时间:2018-09-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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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酒驾,我被公安机关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但并没有引发交通事故,已经受到了一定的行政处罚,为什么还要被纪委立案审查,一个酒驾付出这么沉重的代价!”横山区一名酒驾党员在接受区纪委审查谈话时不解的诉说。

“党纪严于国法,酒驾具有高度危险性,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格处分。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表明了对此类问题的“零容忍”,重拳出击、严肃查处的鲜明态度。比如河南省伊川县“双开”5名醉驾党员干部,黑龙江省对13明处级领导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追究责任……”在区纪委工作人员耐心的说服教育下,该党员最终理解了自己的错误所在,深刻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性,明白了严管就是厚爱,自愿接受纪律处分。他表示,要汲取本次酒驾的沉重教训,今后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一定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018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收到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移送的20起酒驾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立案12件,结案10件,通报曝光7起7人。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区纪委监委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确保从纪律层面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