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横山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发力,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领导重视是关键。2016年以来,横山区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纪检组织及“八办组两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一线,走村入户督促检查指导扶贫工作,形成了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对中省市会议精神和区委要求进行了梳理总结,及时组织传达并迅速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夯实责任是基础。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抓紧动快,迅速制定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八办两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了扶贫责任。重新修订了《精准脱贫责任追究办法》,区纪委指定一名纪委常委专职负责精准扶贫脱贫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扶贫领域工作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专项督查、日常监督、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督办单》,累计下发整改督办单110份,对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较复杂问题限期整改,再适时“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理。
拓宽线索来源,强化监督检查
推行扶贫有奖举报制度。为了调动全社会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举报,区纪委制定出台了《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通过区纪委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对举报电话及受理范围向全区公开,并在各乡镇、村组醒目位置设置监督举报专栏,向村民发放宣传单。截至目前,共受理实名举报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86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
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进行了“大起底”和“回头看”。同时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乡镇开展督查督办。对转送件采取二级对账管理办法,即乡镇纪委一本台账,区纪委一本台账,即时对账、逐件核销,确保问题线索无积压、不流失、零暂存。
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联合扶贫、财政、审计、公检法和“八办两组”成员单位等,建立健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实现监督全覆盖。2016年以来,共处置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2件,组织处理33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
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2016年初,区纪委针对扶贫攻坚存在识别不精准这类突出问题,主动作为,先后查处了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等7个乡镇问题线索,责任追究30人,其中,组织处理26人、处分4人,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各乡镇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了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经再识别、再精准工作后,全区在册贫困人口得到了精准,为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以来,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21件,立案74件,处分9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7万元。
聚焦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采取“1+N+2”的办法,由区纪委监委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开展了扶贫领域项目专项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对我区扶贫领域重大工程项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58件,组织处理23人、处分28人,确保扶贫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无死角。通过3次专项巡察,采取“托一带二”的方式,对全区18个镇(办事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立行立改扶贫领域问题1083个,发现问题线索58 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实现了乡镇巡察全覆盖。使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转变执纪理念,实现标本兼治。近年来,我们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严肃查处极少数,警示教育大多数的工作理念,既坚持严管厚爱、宽严相济,又严惩腐败,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实现标本兼治。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突出第一种形态的应用与实践,2016年以来,第一种形态处理145人、占总数55.6%,第二种形态处理71人、占总数34.9%,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管党治党重要手段,实现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积极践行“三项机制”,推进容错纠错,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激发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先后对27人问题进行了容错纠错,有效调动和保护广大扶贫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性。
做好纪检表率,发挥带头作用。为了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始终走在前列、做好表率。区纪委监委主动承担了波罗镇的扶贫帮扶工作,把深入开展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学”中“做”,“做”中“学”,认真为所帮扶的贫困户科学分析致贫原因,共同研究制定脱贫的“时间表”、“路线图”,因户施策,身体力行,通过心与心的交谈来切身感受老百姓的困苦和喜乐,确保了帮扶的贫困对象如期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