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推进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积极作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的工作实绩。年初,横山区出台《横山区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年底又印发《2018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该《办法》由考核主体(对象)、考核内容、计分办法(正面清单加分项目,负面清单减分项目)、考核方式、结果运用等五部分组成。一是考核内容主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始终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主要考核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本年度履职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党委(党组)书记重点考核抓党建工作实效。考核基础工作按年度进行,考评基础分值实行百分制计分。二是日常监督管理分为正面清单加分项目和负面清单减分项目,加分项不封顶减分项不保底。今年我区将进行一体化考核,年度考核与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考核采取自查自评、检查考核的方式,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等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三是考核结果将所在类别按照得分高低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类别,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受到党纪政绩处分的,本系统内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将直接确定为三类单位,考核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被考核为三类单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三类单位的,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
该《办法》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横山区干部考核制度,对加强党委(党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