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视整改工作安排,区委派出三个督察组对巡视整改工作开展督查。
督查依据 根据2018年升为第六巡视组对榆林市巡视反馈意见情况,横山区委制度了《省委第六村十组对榆林市巡视反馈意见横山区整改方案》横字(2018)54号文件和《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榆林市巡视反馈意见横山区整改补充方案》横字(2019)2号文件;督查人员深入学习改文件,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政治站位,把握工作要求,把文件精神贯穿督查工作始终。
督查对象 各乡镇党委,承担巡视整改任务的各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负责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分办和处置单位。
督查方法 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对整改落实单位进行抽查督查。督察组按规定程序细化工作安排,在“三明三细”上下功夫,即:细化督查计划,细化人员分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程序,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开好头,起好步,为督查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基础。
督查要求 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敢”字当头,“勇”字在心,“质”子在先,树立督察组良好形象和权威,提高工作进度和效率,限时限点限量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