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全面启动“小金库“吃空饷”和津补贴发放三项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横山区委巡查办      作者:谢玉梅     发布时间:2019-02-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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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纪委监委日前印发《关于对“小金库“吃空饷”和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全面启动在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小金库“吃空饷”和津补贴发放三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自查通知》明确,各单位应当提前安排、深入自查,对在本单位“小金库”“吃空饷”和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积极整改,并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公示,形成工作台账,经党委负责人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自查通知》强调,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处理。对“吃空饷”的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的,单位要及时停发其工资待遇,工作人员调动,工资关系应随行政关系同步转移交接;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相关的待遇,对已到退休年龄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从退休次月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触犯刑律开除公职的,应按规定取消、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对与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关系,或者已经死亡、失踪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借调人员需经借出、借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离岗进修培训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非组织行为的借调、离岗进修培训人员,单位要及时停发其工资等待遇。对自查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要严格执行纪律,及时退还财政,维护国家政令和收入分配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看待个人得失,妥善处理和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干部队伍和社会稳定。

《自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负责,结合三项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安排,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自查,严格审核整改情况,按时上报问题清单,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全力破解“历史顽疾”难题。区纪委对“零自查”的乡镇、部门单位重点关注,挂号管理,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应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形成警示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