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山区纪委为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明确督查对象、时间及方式。从2019年3月13日起,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区各乡镇党委,承担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制定督查内容。本次督查有的放矢,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工作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情况;问题整改台账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等情况;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完成后要形成整改情况报告。
严格督查要求。首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其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督查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工作情况要实事求是、如实提供。最后要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部门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榆林市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横办发〔2019〕1号)严肃追责问责。
目前,督查组兵分三路,正在对全区各单位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当面指出,立即整改,本次督查预计3月中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