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强化问题线索处置 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 横山区纪委      作者:曹娥     发布时间:2019-09-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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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横山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采取五项措施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

拓宽线索来源渠道。2019年,区纪委、监委统筹运用 “信、网、电、访”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积极畅通信访渠道,通过 “12388”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群众来访来信等方式,及时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区纪委扩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监督网,要求各室(部)在工作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出击,深入挖掘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6件。

健立线索排查机制。对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进行认真梳理研判,及时提出合理分流意见,每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均在15个工作日内分流到位。根据据实际情况,区纪委、监委建立了问题线索分办专题排查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排查。区纪委监委和乡镇纪委负责排查本地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形成问题线索清单逐级上报;各派驻纪检组负责收集、梳理监督部门排查的问题线索报区纪委监委,区纪委对问题线索承办单位定期进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完善线索移交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即:区纪委、监委对于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于15个工作日内召开问题线索联席会议及时移交区政法机关,区政法机关对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查办情况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按程序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实现资源互通共享,切实提高问题线索时效性、针对性。

加大提级办理力度。针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较复杂,办案难度及阻力较大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建立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工作责任制和机关指导监督办案机制,加大对重大疑难问题线索的提级办理力度,提高纪律审查效率。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要求,坚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以及“保护伞”问题零容忍,注重查处把持基层政权、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矿产资源等领域煽动闹事等黑恶势力,以及包庇或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

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要求各承办单位一般在两个月内调查完成;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要说明原因并按程序报批,不得无故拖延办理时间,或久拖不办,明确查核工作责任,按照“谁查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查核工作层层把关,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确保查核质量。

强化监督问责实效。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折扣、搞变通、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区纪委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适时进行跟踪问效。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徇私枉法、弄虚作假,或者在查核工作中存在推、拖、拉等不作为、慢作为的,或者营私舞弊、假公济私的,及时启动“一案双查”机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查实一起、通报一起,点名曝光,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