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完善考核办法,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来源: 横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刘毅飞     发布时间:2020-06-05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近日,横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印发《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促进纪检队伍认真履职。

区纪委监委结合部门和人员工作特点,分别为各镇(街道办、办事处、场)纪(工)委,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量身定做”考核办法,既设置共性指标,又突出个性特点,确保做到考核工作精准到位。

考核工作将实行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按照考核准备、考察核实、综合分析等程序进行,由考核领导小组抽调部分班子成员、室部组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评分组综合评定。

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激励奖惩相结合,对被考核主体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考核结果将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通报,对考核为优秀且排名靠前的被考核主体予以表彰,考核为较差等次且排名靠后的被考核主体予以批评教育,并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其主管(包抓)领导和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