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榆林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及横山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横山区多举措将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
开展自查自纠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含副科级及重点岗位人员),在2020年5月20日前,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研究、主管、分管、包抓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自查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细化违规插手干预项目的具体名称,插手时间,自己时任职务,插手干预的主要问题,以及在插手干预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规违纪违法的详细情况等内容进行报告。
作出郑重承诺承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带头进行认真自查,如实上报、主动交代存在问题;严格遵守各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性规定,不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投资入股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等领域谋取私利等多条承诺。
制定工作要求一是自查报告中的内容问题必须细化到具体表现形式;二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书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监诺(下属单位负责人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监诺),本人所有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各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应严格遵守招投标规定和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货物采购、服务购买之前10个工作日内向区纪委监委工作专班报备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