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山区监察委员会印发《榆林市横山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明确了监察机关特约监察员的选聘范围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工作办法》自2020年6月3日起施行。
《工作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优势增强使命感,聚焦区纪委监委中心工作,专注服务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积极参政议政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支持监察工作,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工作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应当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意见建议等方面的作用,参与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出台政策、重要文件起草制定工作;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参加区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监察、专项工作;专项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办理区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工作办法》的出台,为今后规范有序地开展好特约监察员工作,履行好特约监察员职责,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