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是我省在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之后,今年又全面推开的一项制度。榆阳区在原有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48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居民监督委员会,实现了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强化了基层民主决策、居务、财务的监督,搭起了干群“连心桥”。
为使居民监督委员会更好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区纪委着重从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三方面入手,规范居民监督委员会的运行。
明确为什么监督。在年初制定责任书时,把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培训列入考核内容,要求各街道(乡镇)对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中培训至少一次。通过培训,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一步明确居务监督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职责以及权利和义务,掌握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增强监督意识,努力提高监督实效。截至目前,各街道共组织培训7场次,参训率达到100%。
明确监督什么。经深入调研,将监督委员会职责确定为五类,包括对“五议三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居委会及其成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费和捐资捐款等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审计;收集、整理居民对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规行使其他监督权力。
明确怎样监督。制定出台了《居民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办法(试行)》,对居民监督委员会如何履行监督职能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事前,列席居民代表会议或重要居务会议,将居委会干部提供的居务、事务、财务等方面工作情况通过发放表册等方式征求居民意见,将居民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党支部和居委会,确定并启动监督事项;事中,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居“两委”会提出监督意见;事后,在居民代表会议上向居民报告监督结果。通过严格规范运作程序,有效防止监督的随意性,努力维护监督的严肃性,提高监督的权威性。
今年以来,全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共参与监督事项820多项,提出意见建议240多条,全部被社区“两委会”采纳。“10月份,我们社区共有9户居民申请低保,我们邀请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审核监督工作,审核中发现有5户不符合条件,由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讲清了问题,并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无任何意见或不满情绪。有了居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居民对我们的工作信任度也高了,各项工作也好搞了。”崇文路办事处学院社区工作人员吕燕说。
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和正确履职,不仅有效避免了居务管理中的决策失误,也搭建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