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阳区出台了《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通知》,决定对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人员进行专项清理。所有借调人员2015年1月1日前一律回原编制单位工作,逾期未回原单位工作的借调人员,一经查实,视为违规借调。
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的工作人员,旨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切实改变过去动辄以人手不足为由随意借调人员的做法。
《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借调人员进行清理清退,确因阶段性或区域性中心工作需要继续借调的,须由借调单位申报,报经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借调审批手续。
此外,《通知》还规定,禁止从榆阳区外借调工作人员,禁止借调在岗教师。
2015年1月1日起既没申报办理借调手续,又没回原编制单位上班的借调人员,由财政停发工资及相关待遇,并按相关考勤、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