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四项措施敲响“廉节”警钟

来源: 榆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2-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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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反“四风”成果,增强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意识,榆阳区纪委在春节来临之际,加强节前廉政教育,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严明纪律过廉节。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区电视台、榆阳报、清风网、清风报、廉政手机报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宣传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在作风建设上取得的重要成果,宣传区纪委出台的《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守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宣传各地查处曝光的“四风”典型案例,警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清形势,严守纪律“红线”,在社会上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

二是严明纪律规定。日前,区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执行不准用公款购买贺年卡、鞭炮、节礼等规定;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停驶的规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各级乡镇、办事处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区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区财政和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

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区纪委监察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暗访,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公示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站,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无视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