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榆阳区纪委结合“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在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数量上使长劲、下狠功,通过强措施抓创新,促进查办案件质量与数量双提升,确保抓主业有效果有质有量。
一是分类管理。实行案管员、分管常委和副书记“三级”把关制度,全面掌握案件从“入口”到“出口”的情况。对一般信访案件,实行“一周问打算,两周问情况,三周问进度,四周问结果”的“四问”督办制和“一季一通报制度”;对超期的案件,由案管和信访登记人员限期督办;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对复杂疑难案件,由委局直接交相关室查办。2014年受理信访举报148件次,初核306件,立案228件,结案226件,做到了有信必查、查必彻底。
二是及时推进。根据各乡镇上报案件情况和市纪委查办案件情况通报,去年来专题组织召开3次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推进会上点名通报了查办案件落后乡镇,同时,邀请了市纪委领导就查办案件相关知识进行专题辅导,现场一一解答大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不定期地组织案件推进会,提高了乡镇对查办案件的重视程度,也解决了基层在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大大地缩短了办案期限,提升了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
三是健全制度。出台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规定,对需要执行“双报告”的线索和案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加强办案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办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的办案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21条“禁令”,强化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和纪律约束,切实改进作风。制度出台以来,没有发现一起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查办案行为。
四是保障到位。建立了标准化谈话室,两个纪检监察室都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数码照相机、录音录像等办案设备;建立健全了办案人员激励保障机制,年终评优树模优先考虑案件查办工作突出的人员,涉及案件查办工作的人、财、物予以优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