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进一步提升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实现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强担负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榆阳区量身定制了《2015年度榆阳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书》,要求各部门(单位)、乡镇党委、街道(镇)党工委结合实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该任务书从党委(党工委)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好表率6个方面,对2015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针对区直部门(单位)党委,乡镇党委、街道(镇)党工委工作实际,条目式列出各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及完成目标,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工作实行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分为自查自评、检查考核、综合评定三个阶段进行。任务书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根据每小项责任内容最高得分为基础加权计算,每小项责任内容最低分扣至零分为止。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类别,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