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榆阳区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肃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拓宽案源线索渠道
我区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和“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通过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座谈寻访、信访直通车、配合省委巡视组接访等多种途径,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出击”,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落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了日常联系科室和人员,健全完善协作配合配套制度,及时准确相互移送线索。严格执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协调移送督查暂行办法》,注重从专项督查、执法检查、效能监察、治乱纠风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标准及时进行处置。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我区扎实做好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规定。认真核查中省市纪委及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基层单位职级不高、位轻权重、性质恶劣的“小官巨腐”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资金、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纪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案件、常委包片和全员办案等制度,查办案件实行“一周问打算,两周问情况,三周问进度,四周问结果”的“四问”督办制和“一季一通报”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进快出、快查快结,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第一时间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强大震慑。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7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32件,立案112件,结案109件,党政纪处分116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警示训诫11人,追缴违纪资金3.84万元。
严肃办案纪律
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加强办案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办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的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方面21条“禁令”,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强化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和纪律约束,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立了标准化谈话室,两个纪检监察室都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数码照相机、录音录像等现代化办案设备,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