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举措夯实两个责任的落实

来源: 榆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07-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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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效履行,把“两个责任”的严肃性立起来。今年榆阳区通过三项举措,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是逐级扛实责任。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和保障,拉清单、建机制,勤督促、严考核,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区委、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分别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班子集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并逐级签字背书,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村居支部和每名党员。

二是强化检查考核。制定出台《榆阳区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和《榆阳区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度落实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各乡镇纪委、办事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委局各室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分类硬考核。4月份,由区级领导带队,抽调区纪委精干力量参与,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约谈问责;区纪委包抓乡镇领导坚持一月一督查,及时指导督促,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严肃追究问责。制定出台《榆阳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都严肃追究责任,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今年以来,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的5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30名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问责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