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规范乡镇机关灶管理

来源: 榆阳区纪委      作者:高雅琦 王宇     发布时间:2018-05-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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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阳区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局、审计局、接待办共同出台《关于规范全区乡镇机关灶管理实施办法》。《办法》从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干部用餐、账务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切实解决目前乡镇机关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按照流程进行:来客出具接待公函—接待人员申报用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党政办开具接待就餐审批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在审批单上签字批准—机关灶管理人员按标准安排就餐—来客缴纳伙食费—机关灶管理人员开具收费票据—接待人员、机关灶管理人员填写接待清单,与接待公函、伙食费收费票据一并报账。

《办法》统一了接待标准,一般情况下,公务接待安排来客与乡镇机关干部职工同标准就餐,确需安排接待餐的,每人每天不超过140元,其中早餐不超过20元、午餐和晚餐均不超过60元;公务接待就餐人员按照早餐5元/人、午餐10元/人、晚餐10元/人的标准交纳伙食费,倡导创建专门的乡镇机关灶二维码,采用二维码等移动支付方式缴纳伙食费;不得上烟上酒,严禁同城接待。

《办法》强调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公务接待,接待办负责指导规范乡镇机关灶,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局负责经费收支情况审计,区纪委、监委对接待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