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监察委“四举措”学深悟透《监察法》

来源: 榆阳区纪委      作者:李健     发布时间:2018-04-23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标志着反腐败工作已经迈入法制化轨道,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补齐业务短板,提升高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成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区纪委监委通过“四项举措”学深悟透《监察法》。

一是制定学习制度,理顺学习机制。把今年定为干部业务提升年,出台区纪委监委学习制度,实行干部每天一读、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的学习机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学习。

二是充分利用四个平台,强化《监察法》宣传力度。利用清风网、清风报、纪检监察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对《监察法》制定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立法依据等相关知识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提升广大群众对监察法的知晓率。

三是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学习讨论。围绕《监察法》的监察范围、监委权限、监委职责等内容进行讨论。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对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疑问进行交流讨论,促使广大纪检干部深刻理解其精髓要义,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依纪监督、依法监察、纪法衔接能力,激发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活力。

四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探索学习。依据《监察法》,重点就监督、调查、留置等重要环节在具体工作中探索学习,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及时总结,及时掌握,灵活掌握运用执纪执法“两把尺子”,促进纪法贯通、纪法衔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