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三举措”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来源: 榆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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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明确党委、纪委‘必须为’、‘不可为’的具体内容,区纪委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对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工作责任作了进一步细化。”榆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到。

今年以来,榆阳区纪委认真履行职责,以问责为抓手,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1至11月份,立案391件,结案371件,党政纪处分400人。

完善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区纪委协助区委细化责任,制定2018年度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书》。修订完善《落实监督责任考核办法》,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编印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纪实手册》,党组织书记、纪(工)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区纪委督查组按季督促检查并做出评价等次,从制度体系上规范“两个责任”的落实。

严格督查考核。3月份,通过书记办公会逐一听取各乡镇、办事处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落实“两个责任”举措以及第一季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当场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夯实责任、传导压力。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区纪委制定出台《乡镇、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季度点评工作办法》,实行“平时督查、季度点评、年底考核”机制,每季度初,根据工作实际下达指导性任务,包抓领导及时进行督查指导,季度末进行检查考核,并印发通报进行点评。

严肃追责问责。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榆阳区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办法》,抓住“关键少数”,对管党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1至11月份,党内问责65起46个党组织、49名党员干部,领导干部问责33起46人。其中对抓党建述职排名靠后的9个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及33名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扶贫工作滞后被通报的7个乡镇的领导班子和直接责任人共63人进行约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