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三举措”压实“两个责任”

来源: 榆阳区纪委      作者:李敏 张丽梅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今年来,榆阳区紧紧抓住“两个责任”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在完善制度、严格督导、严肃问责上下真功、动真格,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全区落细落实。

完善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区纪委协助区委细化责任,制定2018年度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书》。修订完善《落实监督责任考核办法》,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编印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纪实手册》,党组织书记、纪(工)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区纪委督查组按季督促检查并做出评价等次,从制度体系上规范“两个责任”的落实。

定期督查考核。严格执行《乡镇、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季度点评工作办法》,形成了“平时督查、季度点评、年底考核”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每季度末,组织听取各乡镇、街道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季度执纪审查重点工作。直面问题,现场点评,落实包抓领导责任,跟进督查指导,限期整改落实。

严格追责问责。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榆阳区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办法》,抓住“关键少数”,对管党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上半年,党内问责23起15个党组织、18名党员干部,领导干部问责20起12个单位17人。其中对抓党建述职排名靠后的9个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及33名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扶贫工作滞后被通报的7个乡镇的领导班子和直接责任人共63人进行约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