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用活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 榆阳区纪委      作者:李健 周亚军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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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假期,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有区上某林场,有动用单位公车嫌疑。接到线索后,迅速介入调查,经调查组了解,该单位在清明期间在未经申报的情况下,为防止群众上坟烧纸,引起火害,加班加点排查火情火灾,榆阳区纪委监委在认定事实后,经过研判,启动容错纠错机制,对此问题按免责处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榆阳区纪委审理室主任介绍到。

近年来,榆阳区纪委监委用活容错纠错机制,通过听取意见、专题审核、反馈公示、完善制度等措施,着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征求意见。注重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就违纪问题的处理,主动征求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意见,要求党委结合本人申请、平时工作表现等因素,对违纪党员干部的错误行为进行严格界定,经集体研究,在定性量纪幅度上向榆阳区纪委提出“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的建议。

专题审核。按照《案件会审制度》,发挥集体智慧,由榆阳区纪委分管领导统筹协调,选定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部门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会审小组,对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建议,结合违纪党员干部的动机态度、客观条件、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准确界定。

反馈公示。对于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榆阳区纪委监委坚持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实名举报的,及时将审查认定结果反馈举报人,并听取其意见建议。对群众匿名举报的问题线索调查终结后,将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调查处理结果等,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于从轻减轻处分的情况予以说明。

健全制度。制定《榆阳区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将容错纠错机制的应用和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评,评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情况;通过查看容错纠错案例及卷宗,检查容错纠错运用程序是否合规、运用标准是否准确,从而督促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将容错纠错工作纳入回访内容之一,对犯错误一时“跌倒”的干部,榆阳区纪委监委“因病施策”“对症下药”,及时跟踪回访,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中的表现和生活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激励他们轻装上阵。

容错纠错办法实施以来,对在推进工作中,因客观原因出现一定失误偏差的31名干部予以容错免责减责处理,在干部群众中受到了良好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