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拉素镇纪委印发《关于建立“11211”工作机制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政务”,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张清单规范监督。镇纪委制定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清单,明确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方法程序,推动监督工作“图纸化”,大力提升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监督不越位。
座谈联系一联到底。认真研判村情实际,4名镇纪委委员交叉带片联系片内各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日常联系沟通和指导,纪委委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双向互动,镇纪委书记每季度召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一次座谈,总结梳理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分析研判解决问题,真正做到日常联系紧密、沟通顺畅高效,促使村民监督委员会积极履职。
两个提醒强化监督。提醒“一肩挑”书记严格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即:财务账务必须公开、重要项目必须公开、奖补兑现必须公开、社会救助必须公开、表彰决定必须公开;提醒党员干部和群众及时观看公开内容,避免“三务公开”出现“开而不看”的现象。
一个台账改进作风。镇纪委统一印发《问题线索登记台账》,指导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处置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和群众反映诉求时真正做到登记流程、处置程序、办结时限“三统一”,按季度上报和处置问题线索,镇纪委进行排名量化考核,杜绝村民监督委员会在解决矛盾纠纷中充当“传声筒”。
一个承诺映照初心。镇纪委全面推行签字背书制度。在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组织实施前,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及参与项目实施履行公权力的村民小组长,均向镇纪委“签字背书”签订廉洁承诺书。镇纪委采取集体约谈或者个别谈话的方式,提醒村组干部廉洁履职,驻村干部履行监管责任做到“事中跟踪监管”,确保重点工作任务依规依法稳步推进,圆满完成。(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