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榆阳区纪委监委收到“关于榆阳区小壕兔乡小壕兔村党支部书记孟振斌推地垫煤矸石,破坏环境”问题线索后高度重视,从严从快,对案件进行提级办理,第一时间成立核查组,对违法倾倒煤矸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展开深入核查。经查,小壕兔乡小壕兔村党支部书记孟振斌参与倾倒废弃煤矸石破坏生态环境,存在违法行为;时任小壕兔乡小壕兔村委会主任王东平存在监管不力、工作失职问题。目前,榆阳区纪委监委已启动问责程序,对孟振斌和王东平立案审查;对涉及到污染环境的违法问题,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将进一步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生态环境破坏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并对做好环境恢复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榆阳区纪委监委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觉扛起生态环保领域政治监督的神圣职责,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各乡镇把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对存在失职失责、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