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至7月17日,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杨志明一行3人前来我市调研指导案件查办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调研组先后对榆阳、清涧和米脂3个县(区)的案件查办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从案件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当前案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基层纪委对案管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7月17日下午,调研组在市纪委召开座谈会。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春生、市纪委常委常文飞、案管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市纪委汇报了2014年1—6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会上,杨志明主任对榆林市纪委在案件查办、案件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榆林市纪委能够把握机遇,严格按照中省纪委“三转”要求,创新工作理念、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体制机制,查办案件工作有了质的突破。他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和统计分析等五项职能在范围和程序上的全覆盖;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安全、落实办案责任、保证办案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善于发现和提炼查办案件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