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利剑 筑牢持久威慑“防火墙”

来源: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强继霞 姬斌     发布时间:2014-07-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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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车治理作为立行立改首项举措;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并向社会点名道姓通报;

推行乡镇便民服务代办员制度,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

“抓住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这个契机,一以贯之,持续发力,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要及时、果断予以查处,以严肃执纪彰显法纪威严,实现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7月15日,市纪委副书记冯艳频告诉记者。

自八项规定颁布以来,榆林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制定细化了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并把落实八项规定与“节日病”治理相结合,提出“十二个严禁”,采取“明察+暗访、曝光+问责”的方法,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在改作风路上快步前进。

明察暗访和曝光问责 群众看到了实效

府谷县通过盯、查、督、巡,集中开展大操大办专项整治,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像该县一样,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时间节点,加强明查暗访。

市纪委、监察局由委局领导带队组成14个检查组,在春节、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组织专项监督检查3次。全市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共组成108个检查组,累计抽调干部425人次开展明查暗访,检查党政事业单位1963个、乡镇361个,走访各类旅游景点、宾馆饭店494处,排查各类疑似公车私用线索4071件。

除此,我市还加强曝光问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市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公开实名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以坚定的政治担当,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主动出击、铁面执纪,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坚决惩治“四风”问题。其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凡是给予组织处理、警示训诫或党政纪处分的,都必须公开实名通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实名通报一起,不手软、不包庇、不遮掩、不变通,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强力震慑。我市科协退休干部曹英琦告诉记者:“全市各级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感觉很明显的是铺张浪费、大吃大喝减少了,勤俭节约增多了;领导干部下基层增多了,一些活动开短会并会现象多了,我看到了成效。”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起,公开实名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7起,党政纪处分62人,警示训诫25人,通报批评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数已占去年全年同类案件数的75.2%,党政纪处分人数已占去年全年的92.5%,公开实名通报曝光问题已占去年全年的171.4%,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顶风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

过了“一山”又“一山” 群众看到了希望

榆林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措施,决定借助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把公务用车治理作为当前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的第一项举措,摸清底子,核定编制,加快治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我市依法依规实施对超标越野车一律公开拍卖,不得留用,同时要严禁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参与竞拍,纪检监察部门要介入跟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拍出一个好结果。目前,全市共组织16场拍卖会,其中市本级2场,县区14场,已拍卖377辆,正在组织拍卖48辆,全市拍卖成交金额共计7526.01万元。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对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配备标准、更新配备、购置审批、采购注册等方面做出具体严格规定,并就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提出“三定点、一集中、八不准”具体管理办法,全市将逐步形成从严管理公务用车的长效机制。

包括公车治理在内,在确定的42个立行立改项目,已整改完成20项。“一年多来,市纪委监察局突出问题导向,抓早抓小,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党风政风出现了可喜变化。”张榆平说,今年1月份,市上还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党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清理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据统计,市本级共腾退、分割办公用房15330.41㎡,县区共腾退、分割办公用房122631.77㎡。

通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今年上半年,全市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28%,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同比下降20%,会议费用同比下降36%,“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4%。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党工委政法书记邱继勋说:“干部工作作风等多方面有了明显的变化,从我街道来讲,干部离特权远了,离群众近了;机关里花架子少了,干实事的多了;总体上遏制了干部职工吃喝风和懒散风。”如他所言,当前机关干部缺勤脱岗、懈怠懒散、看电影玩游戏的少了,办事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的少了,办事效率得到大大提高;铺张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风气逐渐养成。

乡镇便民服务代办员制度 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驻村工作日工作制度,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行乡镇便民服务代办员制度的通知》, 指定各乡镇驻村干部即为各村代办员,明确了代办员的工作原则、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干部驻村工作日(每周星期二)为乡镇便民服务集中“代办日”,代办员必须到所驻村集体中受理代办事项。在非“代办日”,接到群众电话委托,也要及时受理。代办员根据群众委托,为群众代办包括民政、计生、惠农政策、土地房产、综合等六个方面服务事项,除按政策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外,不得以劳务、交通、通讯等任何名目收取费用,代办员科学设置代办服务事项和代办流程,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当场受理,全程代办,限期办结,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各乡镇还成立代办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乡镇党委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各村公开栏设置代办员公示牌(包括代办员肖像、姓名、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统一制作代办员联系卡、工作证;切实加强代办员管理,抓好业务培训,乡镇便民服务窗口要强化对代办服务的协调配合,代办员配合乡镇工作人员做好代办事项的档案登记工作,确保代办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把代办员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通过设立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不定期开展督查等方式,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回复处理,确保但办服务落实到实处。

“四风”问题不可一蹴而就 警示教育警钟长鸣

“当前,公款旅游、公款消费、公车私用达到有效遏制,铺张浪费之风基本刹住。但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可能一劳永逸,解决‘四风’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凯盈介绍,“落实八项规定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离群众期盼还有不小距离。下一步,我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常抓不懈,步步为营、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一方面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补好精神上的“钙”,让清正廉洁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市委把廉政教育纳入组织部干部培训规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整体教学计划,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在市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榆林大讲堂”中增加廉政专题教育内容,每年举办2至3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负责人的廉洁从政意识。另一方面我市抓住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这个契机,一以贯之,持续发力,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实现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